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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代艺术“真善美”何在?

张雄艺术网 http://www.zxart.cn发布时间:2016-12-06 来源:中国书画报 作者:杨琼

摘要: “真”不是简单的自然主义,更不是流行的超级写实,亦不是纯粹的客观地忠实于自然,而是艺术家用真性情去观察自然,感受自然万物之生命性灵

原标题:当代艺术不谈“真善美”了?


尽管当代艺术不乏优秀、成功的作品,但对于“真善美”等美学概念范畴的认知及对其表现的缺失却是事实。这里,我无意一棍子打倒一船人,因而把这部分当代艺术加上引号述之。


现在人们谈论或评价艺术作品,几乎不再涉及“真善美”的问题,似乎一谈“真善美”就显得俗、显得怪、显得落伍。


今天的艺术界,几乎是“当代艺术”的天下。而“当代艺术”似乎自诞生之日起,就把传统艺术奉为圭臬的“真善美”等美学范畴的问题冷落一边。到底什么是艺术作品的“真善美”?是什么竟让“当代艺术”如此弃之如敝履?


在一切学科中,艺术是最可能使人性臻于完善,“让人成为人”的文化样式。什么样的艺术可以让人性完善,“让人成为人”?真的艺术,善的艺术,美的艺术——这样的回答也许会令人满意。这不是什么个性化的回答。可以肯定,自古以降,伟大的艺术都诉诸这些因素。上世纪80年代以来,“真善美”的艺术越来越受到排挤。首先,就形式而言,标新立异、支离招贴、破坏恶搞被视为“当代艺术”之特征,艺术家们以标榜、推崇、身体力行反艺术、反传统为能事。为什么要反艺术、反传统?答案很简单:一者,对传统一无所知,所以反传统;二者,传统过于强大,难以超越,干脆一反了之。相对而言,“当代艺术”就成了“新艺术”,而传统艺术自然就成了“旧艺术”。“当代艺术”以这样的方式来“创新”,是一种没有出息的弱者行为。真正的强者,会大胆地往前走,不需要以反传统来建立新秩序。或许艺术家们可以举出诸多前人反传统的例子,如“五四运动”前后的陈独秀、鲁迅等人。但别忘了,陈独秀、鲁迅他们本身就是传统文化的受益者。他们对传统有着透彻的理解,同时也是传统文化研究中的佼佼者(比如陈独秀的“小学”功夫就十分了得,连国学大师章太炎都对其赏识有加),与今日那些反传统的伪艺术家们乃有天壤之别。不了解传统而盲目地反传统,只能说明自己的无知。况且,鲁迅等人反传统意在矫枉过正,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反文化传统。陈独秀就很喜欢在诗文中引用旧典来谈论己身——这种“怀旧”的方式颇具寓意。


受西方现代主义、后现代主义文化思潮的影响,中国“当代艺术家”视艺术为解构——以解构来建构是“当代艺术”追求的目标。故此,“当代艺术家们”把艺术弄得离奇古怪、玄虚难解,让人不知所云,然后又故作高深地批评老百姓不懂艺术。事实上,他们自己也不懂,而且更不想让别人懂。其实,这是对西方现当代艺术的一知半解,或杂糅中西画技之皮表却自以为是的结果。除了自我拔高外,中国艺术市场也在成就“当代艺术家”的“艺术成就”——因为掌握了话语权,就等于掌握了艺术市场。“真善美”是如何在“当代艺术”中遭遇尴尬的?


首先,谈谈“美”的问题。


艺术首先要美,要表现美,不美便无所谓艺术。画家创作的作品是否是“美”的,与画家的理念有关。没有理念就不会有形象,没有“美”的理念自然也不会有“美”的形象。黑格尔给“美”下的定义是:“美是理念的感性呈现。”这不仅指出了“什么是美”的问题,同时也指出了艺术形象即自然物象在艺术家头脑中产生的审美形象。这个“审美形象”并不是自然物象本身。“当代艺术”常常以丑为美、以奇为美……因为“当代艺术”要想消除艺术与艺术之间的界限,就必然要创出一种反传统的艺术形式或艺术语言。而在某种意义上,“美”可以看作传统艺术形式的代名词。“美在形式”“美是和谐”等等定义足以证明“艺术首先要表现美”的一种价值认同。


我们谈艺术,总要谈审美趣味。作为艺术表现的对象本身可以不美,但艺术不能不美。也许有人会问:对象不美,艺术如何美?这就涉及到我们“老祖宗”所说的“审美心胸”的问题了。有了“审美心胸”,现实中的“丑”亦可以“审”出“美”的趣味来——画中的枯藤老树昏鸦、肥头大耳罗汉、干瘪沧桑老妇等,不正是经过“审美心胸”之后由“丑”到“美”的形象呈现吗?“览宇宙之宝藏,穷天地之常理,窥自然之和谐,悟万物之生机”(傅雷《观画答客问》)——这样的人生体验和审美积累是艺术家人格修为的终生课业。如此常年累月下来,胸中自有丘壑,生机自会呈现,笔下自然能呈现出有意味的美的形象来。


其次,谈谈“真”的问题。


宋董逌《广川画跋》卷三《书徐熙牡丹图》说,艺术创作贵在“妙于生意能不失真”。“真”即生命,“不失真”即不失物象之本性,即合乎自然。“真”不是艺术家主观上强加于对象的,而是让对象自行呈现,即让对象的本质(自然生气)通过艺术形象自行呈现。五代荆浩所言“度物象而取其真”就是这个意思。当然,让对象之“真”自行呈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艺术家不仅要具有高超的技巧,同时也要具有一颗淳朴的心,即“真心”“赤子之心”。庄子云:“真者,精诚之至也。不精不诚,不能动人。”(《渔父》)艺术家以谦卑、虔诚之态度去感受、去体味、去回应自然物象所散发的信息,主客体交融,自然能创作出感人的作品来。


必须明确,“真”不是简单的自然主义,更不是流行的超级写实,亦不是纯粹的客观地忠实于自然,而是艺术家用真性情去观察自然,感受自然万物之生命性灵,最后“心与物冥”,“同自然之妙有”。这也是古典艺术创作留给我们的宝贵经验。


从表现对象来看,“当代艺术”更多是从观念入手,过分强调主体(艺术家)的感官、感受。这种疯狂的宣泄并不考虑对象作为生命个体的生命价值(“当代艺术”所表现的对象、所采用的材料更多时候是冰冷的没有生命的存在物)之存在,甚至是反自然、反生命的,以致艺术表现成为一种赤裸裸的手段,艺术的目的不再是艺术本身。在创作态度上,“当代艺术家”对创作没有敬畏(精诚)之心,创作过于随意,往往对对象不加选择就加以利用,并执意追求极致的视觉效果。如装置艺术、大型雕塑,就拼命追求“高大上”。而所谓的“高大上”,无非是为了打破视觉界限,以此来刺激观众的神经罢了。在表现形式上,“艺术家们”可谓殚精竭虑、目标明确——只要能引起关注、引发争论、产生市场效应便足矣。


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“当代艺术”的话,我认为“失真”最是恰当。“失真”就是非真,就是伪或假。对于“当代艺术家”来说,“失真”是艺术追逐的形式,却无意地成为了时代心灵的“创伤记忆”。


再次,谈谈“善”的问题。


艺术中的“善”主要是就艺术的内容、艺术的功能而言,即艺术对社会、对人能起到怎样的作用。对于内容与形式的关系,孔夫子是这样表达的:“子谓《韶》,‘尽美矣,又尽善也’;谓《武》,‘尽美矣,未尽善也’。”(《论语·八佾》)《韶》乐之所以尽美尽善,是因为它在形式上体现了乐理、音律之精美,在内容方面向人们传递了舜的德行(“善”)。而《武》乐尽管形式表现上很美,但因为内容所彰显的是充满暴力的战争杀伐,因此不能尽“善”。孔夫子作为道德形象的化身,着力强调艺术作品中“善”的重要作用,从其“在齐闻《韶》,三月不知肉味”中可见一斑。


常言道,文学即人学,风格即人格,作品即人品。艺术亦如此。就艺术的功能来说,古典艺术家是非常注重人格之操守与修养的。对他们来说,人格有多高,艺术作品的格调就有多高,因为艺术作品不仅是物象的真实呈现,而且也是艺术家向观者传递情绪、观念、思想,让读者感受到其对世界的感受的载体。


有时候,当我们面对一幅作品,心灵突然为之一振甚或惊惶不安,似乎感受到艺术家崇伟高洁的灵光袭来,将我们团团围住,把一切哀怨疲倦的情绪驱除。是什么把我们即将熄灭的生命之火重新点燃或烧得更旺?应该归功于艺术家至上的善性与倔强刚健的灵魂——是他们对命运不言屈服的抗争、对生活的乐观态度,令我们感到愧悔,进而引导我们对生命价值进行重新思考。


我们常常把那些伟大的艺术家作为钦仰的偶像,如贝多芬,如凡·高。这不是因为他们衣食住行多么豪华奢侈,不是因为他们的作品卖了多少个亿,而是因为他们充满坎坷的人生际遇、正直谦卑的人格信仰鞭策着我们的人生,完善了我们的人性。


诚然,不是所有的作品都具有“善”的内容。花鸟鱼虫、山川河谷、枯树老屋,无所谓善与不善,就像自然万物无所谓美与不美,唯有真而已。现在,我们谈艺术作品的“善”乃是从艺术家的立场出发。不可否认的是,物有物性,人有人情。换句话说,艺术作品的“善”乃是通过作为生命形式的艺术作品把艺术家的涵养——知、情、意——传递出来,进而被读者感知的。


艺术作品总是需要有其社会功能的。这种功能不是说教,而是艺术对自然、对人生、对世界的观照,是艺术家作为知识分子应该具有的人文情怀与价值担当。


《礼记》有言:“《大学》之道,在明明德,在亲民,在止于至善。”《大学》之道,就是教育之道,就是文化之道。艺术的功能当以向善、达善、“止于至善”为指归。


说到底,艺术表现“真善美”,不仅是在表现一种形式、一种生命、一种情怀,更是在昭示一种观念、一种精神、一种态度。


(责任编辑:胡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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